Sunday, 23 September 2007

70 欧元

事情发生在昨天,21 日 九月。

首先,我只想把它当成是伦理问题来处理。

我自认不是个太爱花钱的人。认识我的甚至会讲我吝啬鬼,没关系。反正钱要花得值得就是了。花钱在买名牌是十分不值得的,打死我都不干,花不花得起是另外一回事。

可是,我又把钱借给了我完全不认识的人。

走来一个女生,一番说话后我掏出 70 欧元给了她。我可以肯定我没有被她美色迷到(已形容不了她样子长得如何)。她先说要问时间。后删五十字。最后当然是我掏出了钱。

社会太冷淡。我们都不相信陌生人。冷酷拒绝一百个陌生人,我能接受我将人拒于门外的现实吗?哪怕是只有一巴仙,我能接受在我有能力却不帮陌生人的事实吗?所以我说,这是伦理问题。

或许我太笨。

70 欧元不算小,普通时候我当然会把它当牛车轮这么大来看。毕竟花自己赚的钱是要小心盘算的。当然 70 欧元也不能算大,好比我去看场我仍未看过的切尔西球赛时就不能算大。这样的对比没有什么意义,因为这因人而异。

当然‘掉了’ 70 欧元不会影响我的旅程,也不算少块肉。就是‘掉了’ 70 欧元。

说回我的遭遇吧。

和她分了手,坐地铁回年轻旅店的时候,我好好的分析。结论当然是我又被骗的机会是很大的。果不其然在我踏上门找她写的旅店地址后,我心情是真的很释怀。我证实了我是对的。她给了我一个存在第四空间的房间号码,还有该旅馆主管的名字和电话。她有作功课,我如何怪她?

或许我太容易相信他人;当时我只想着:‘她有困难,我可以帮她’。我想如果再有一次这样的 scenario,我不知道我将作何抉择。

到时候再看吧。

被人骗和朋友借钱不还要分开讲。后者是友情和金钱的取舍。某人借了钱却不还。或许他忘了,或许他故意的。你永远不知道。我只能选择相信,某人借钱不还是因为他心目里金比友情更加重一点。就这样。

这是第二次。当然,我不想再有下次了。因为被骗的机率远比之前假定的一巴仙来得高太多了。

算是旅途中的小插曲吧。快乐事也是很多的。以后再说。

字 22 日 九月,晚上时间 11: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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